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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度”发力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1-01-11 作者:广东民政 点击:

社区适老改造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保持全省养老机构“零疫情”“零感染”;高规格成立并召开两次省级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顺利召开全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圆满完成与江西、广西三省区旅居养老合作签约;珠海、惠州和云浮三市成功申报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全省4项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经验获全国推广;创新监管模式,在全国率先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联合数字广东网络建设公司升级健康防疫核验系统,实现刷身份证看“健康码”,并上线全国首个移动端适老化老年人服务专区,破解老人“智能技术使用难”……亮眼“成绩单”的背后离不开广东民政人一年来的不懈努力。


  2020年,广东民政系统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增活力、强质量,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养老服务“广东模式”,让南粤大地1477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让全面小康幸福底色更加亮丽。


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坚持高位推动。2020年4月,建立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不断强化政策创制,狠抓顶层设计。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省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8亿元(含中央1798万元),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养老服务培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工作。


  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享受补贴人数超过20万人;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270余万老年人,成为全国高龄补(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各地陆续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长者足不出户即可“零跑动”申领高龄老人津贴。


突出需求导向,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着力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和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两张网”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省共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7万余个,建有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1200个,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依托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送餐上门、购置物品、心理疏导等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360多万人次。


  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珠海、惠州和云浮成功申报成为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目前全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惠州和云浮五市成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共获8730万元的中央补助试点资金支持。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以县、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将全省近3.2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关爱范围。有集中供养需求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100%落实入住供养机构。


强化服务质量,全面推动管理服务实现规范化


  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1834家,养老床位48.27万张。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问题和责任两个清单,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全面清除了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总数达到1503家,保险总金额达375.75亿元。


  大力推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2020年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已立项通过并完成编制提交审定,截至目前,编制发布了7个养老服务广东省地方标准。


  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全省共评定230家星级养老机构,其中三星级以上149家,推动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较突出、服务功能较完备、质量水平较高的养老院,示范带动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顺应疫情防控需要,研发编写《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课程标准和教材。创新线上专家授课和线下机构实训相结合的模式,目前,全省累计组织培训7万余人。


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激发养老服务发展活力


  探索养老服务区域合作“湾区模式”。深化粤港澳在养老服务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合作,加强粤港两地养老从业人员的合作培训交流,共举办8期培训近400人。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兴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境内民办养老机构待遇,全省共有7家港澳服务主体兴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入住港澳老年人逾400人。


  打造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广东样本”。在全国率先采取区域统筹打包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全省4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经验被国家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评选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是改革优秀案例最多的省份之一。


  擦亮旅居养老、省际同行“广东品牌”。继2019年广东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民政厅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后,2020年广东、江西、广西三省区民政厅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养老+旅居+N”模式,拓宽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渠道,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创新养老机构主动监管“广东模式”。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养老服务综合评估和督导,从省级部署直插机构一线,覆盖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机构监管向常态化、协同化、精准化、全程化布局推进。


  新的历史起点,新的使命任务。“十四五”即将开启,在国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新机遇下,广东民政系统将厚植发展优势,补齐发展短板,不断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真正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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